作者:王興國
室內排球運動為一六名球員為一隊之團體運動,其主要技術包含接傳球、發球、截球防守、以及殺扣球攻擊〈短片〉,常用發球技術有肩上發球〈短片〉與跳躍發球 〈短片〉,與過去比較,室內排球選手常出現的傷害種類,因排球盛行之競賽方式與規則更改,已有改變,例如自從 1964年東京奧運以來,威力排球 (power volleyball) 便成為國際間相互學習及採用的比賽與訓練方式, 此種方式以強力的扣殺球來得分取勝,同時也增加了攻擊球員肩部的傷害,以及防守球員手、肘部之傷害機會,另外,排球規定選手可以在完成殺球動作後,在網下以半隻腳掌的幅度越過半場,此規定制定後,使球員因越過半場而造成之腳踝傷害與衝撞時膝部之傷害機會增加。
過去有關室內排球運動傷害之文獻多集中於俱樂部層級的球員,此族群之排球運動員常見意外與傷害部位為;軀幹與頭 (3-26 %) 、上肢 (12.5-33.5 %) 、下肢 (48-85 %) ,而主要傷害形式則包括;韌帶扭傷 (26-73 %) 、肌肉拉傷 (4-58 %) 、神經及非特別軟組織傷害 (8-28 %) 、以及骨折 (3-9 %) 。綜合上述以及過去研究資料,韌帶扭傷是最主要的排球運動傷害形式,且多發在踝關節的位置,其次是膝關節,例如前後十字韌帶扭傷,而且下肢傷害佔所有傷害的大部份,在肌肉拉傷以及非特殊性神經與軟組織傷害方面,股四頭肌矉骨肌腱炎以及半月狀軟骨損傷在下肢方面也有相當高的比例。在上肢方面,肩部傷害佔大多數,其中傷害形式以肌肉拉傷為最高,例如棘上肌、棘下肌肌腱炎,以及肱二頭肌夾擠症候群等,至於神經性傷害在職業與高水準排球隊伍中並非十分罕見,其次是手指及掌的位置,傷害形式以指間關節韌帶扭傷為最多,其次為因截球而造成之小指指骨或掌骨骨折。